洪汇新材: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07)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7 19:06: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无锡洪汇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免
  第二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关于董事任职
资格的要求。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除非出现董事长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而被解职或董事长自行辞职的情形,不得在任期内无故罢免董事长。
  第四条 董事长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
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
有效。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行驶以下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代表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向公司其他董事及公司总经理签署“授权委托书”;
  (五)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听取经营状况报告,监督经营管理层对
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内审部负责人情况汇报,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
的隐患及潜在风险;
  (六)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发展战略规划,督导公
司管理层进行分解、执行并监督实施和动态修正;
  (七)负责对公司管理层执行重大投资、并购、融资、担保等事项的监督;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八)人事任免建议权:
委派董事长、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汇报,并提出建议;
  (九)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职的,可以授权副董事长代理,授权范围不应超过董事长职
权。
                    第四章   董事长办公会
     第七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有重大事项时,可
临时召开。董事长不能参加或根据需要,可授权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   董事长办公会的出席人员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内审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还可以安排其他有关人
员列席。
     第九条   董事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包括一般事项和前置审议事项。
  一般事项通常为董事长认为需要集体研究的董事长职权范围内事项。
  前置审议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事项:
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制定,
  《公司章程》的修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下属企业的设立、撤销及改革改
制;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年度投资和融资计划,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重大战略
合作,重要法律纠纷案处理等其他生产经营重大事项;
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二)重要人事管理事项:
层拟任免人选的汇报,并提出建议;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三)重大项目安排:
提供担保事项;
  (四)大额资金运作:
  第十条 董事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事项,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副董事
长决定。
  出席董事长办公会的人员均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会议议题由各部门、各子公司、各事业部根据各自分工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
导审核同意,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副董事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后确定,一般不
临时增加议题。各部门、各子公司、各事业部报送的议题,需列示议题名称、相关部门、
具体所属权责事项、须履行的决策程序、主要决策点等信息。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应在
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并在会前进行充分酝酿。若经协调意见未达一致,原则上不
上会。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议题的收集、会务组织、起草会议记
录、文件归档等。会前董事会秘书需做好会议议题的征询、整理并报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副董事长审定,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有关资料。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外,议题及相关
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 2 天呈送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
  董事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涉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按程序提交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再由总经理统筹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
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洪汇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