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7 19: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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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4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
于2025年7月3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7月7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及
其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江西升华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
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按年化利率 4.2%收取利息,根据实际发生的资助金额和资助时间,按季付息,到
期偿还本金,具体以实际借款协议为准。
  江西升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鉴于自身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江西升华的其
它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公司对江西升华具有
实质的控制,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且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江西升华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江西
升华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整体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借款利率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具有公允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1-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
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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