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科技: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7 18: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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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37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
举,选举朱伟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同意朱伟刚先生同时接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金晓燕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金
晓燕女士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时一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务。金晓燕女士系任期届满前离职,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辞去上述职务后,金晓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金晓燕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
七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金晓燕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
之前,金晓燕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晓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7.52%。金晓燕女士与金言荣先生、王雅香女士、金刚强先生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66.7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
关联关系。
  金晓燕女士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做
出的相关承诺。
  金晓燕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金
晓燕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变更公司董事情况
  鉴于金晓燕女士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
构完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通过民主选举,选举朱伟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朱伟刚先生同时接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朱伟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
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朱伟刚,男,1989 年 11 月 11 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绍兴金道齿轮箱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
术部技术员、技术部部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伟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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