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要项目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7 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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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79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要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
    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 本次进展主要系项目承包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和香江系统工程有
    限公司结成的联合体)就联合体工作内容及合同价款分配签订的进一步协议,本
    次签署的《联合体实施伙伴协议》不涉及原项目合同内容的调整。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已披露“中国
移动浙江公司 2025 年长三角(宁波)数据中心机房动力系统建设项目 EPC 工程
总承包”项目各相关方完成项目合同签署的公告(公告号:2025-075),现公司
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作为该项目联合体
成员之一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就项目开展做出了进一步约定并签署了《联合体实施
伙伴协议》(以下简称“实施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施协议”涉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系统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中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正式开工令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7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其中大机电:
  (1)设计费(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陆万玖仟叁佰贰拾贰元柒角贰分(¥1869322.72
元);适用税率:6%;
  (2)设备购置费(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壹佰陆拾捌万伍仟叁佰贰拾叁元肆角玖分
(¥121685323.49 元);适用税率:13%;
  (3)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税)(包含安全生产费)
  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肆拾贰万肆仟柒佰捌拾壹元捌角捌分
(¥45424781.88 元);适用税率:9%;
  (4)暂列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肆万叁仟陆佰贰拾捌元贰角玖分(¥2643628.29
元)。
  小机电:
  (1)设计费(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肆万贰仟伍佰捌拾玖元贰角壹分(¥2442589.21
元);适用税率:6%;
  (2)设备购置费(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贰亿零壹佰柒拾贰万捌仟壹佰叁拾捌元零捌分
(¥201728138.08 元);适用税率:13%;
  (3)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税)(包含安全生产费)
  人民币(大写)陆仟零伍拾壹万柒仟肆佰贰拾肆元壹角伍分(¥60517424.15
元);适用税率:9%;
  (4)暂列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陆万贰仟玖佰柒拾捌元伍角叁分(¥3562978.53
元)。
   本次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不涉及原项目合同内容的调整。
   二、“实施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
   (1)联合体牵头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 方”)
   (2)联合体成员方: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 方”)
   (1)A 方负责的工作内容
   A 方负责本项目总体协调、总体策划、总体管控和费用结算等。项目合同范
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以及对工程项目(不含 D04 部分设备采购实施及管理)
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监控。
   (2)B 方负责的工作内容
   按照 A 方完成的设计,负责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大小机电范围的机电配套
工程的电源工程、空调工程、电气配套、智能化配套、土建配套工程、结构配套
工程、工艺配套、供油工程、园区道路及排水、景观绿化等内容,以及对工程施
工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并受 A 方管控。
最终结算结果进行价款分配,联合体费用分配时,对于暂列金也进行分配。发包
人将工程费用支付至 A 方。B 方的相应费用由 A 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支付。
   本项目 EPC 牵头方总体费(含税,含设计费)按照 B 方分配价款项下主合
同结算金额的 2.7%计取(暂按 B 方分配价款项下主合同签约合同金额计算),
具体为:EPC 牵头方总体费(含税):13291291.19 元,适用税率 13%;
   备注:(1)EPC 牵头方总体费包含 A 方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有),
不再向 B 方另行收取。(2)安全生产费不收取 EPC 牵头方总体费。
   本项目具体价款分配如下:
额 1414688.16 元。
税额 50981169.69 元。
  以上费用数额均为含税价,安全生产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与
主合同保持一致。B 方工作界面内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上述费用中。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进展主要系联合体就项目工作安排及价款分配做出的进一步约定
并签署相关协议,不会对项目的开展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签署的“实施协议”
不涉及原项目合同内容的调整,子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合同要求及“实施协议”
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并取得相对应的收益,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营收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对未来每年的营收影响以实际审计结果为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
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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