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适当延期,董事会各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暨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积极推进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
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董事候
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非
职工代表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
用。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
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2: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
方式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非职工代
表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非职工代表董
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并承诺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
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将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
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选举;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
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限尚未届满;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本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说明
(一)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声明与承
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028-6177778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1: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司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
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已取得中国证监 ?是 ?否
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
情况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
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等)
提名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