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7 16: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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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551                           公司简称:奥普科技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UPU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七月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
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需要在大会发言的,
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登记表,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不得无故中断大会
议程要求发言。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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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 1 名监事代表为计票人,
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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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年7月14日
                至 2025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 号大街210 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
   五、会议登记时间: 202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00-17:00
   六、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选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请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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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了《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
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了《奥普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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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授权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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