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5 00:30: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96,541.50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2.36 万元,合计 96,593.86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户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2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609,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8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34,758,430.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
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5)第 001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债务拟使用募集资金134,751.11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150,541.69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尽早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偿还债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偿还债务的资金为人民币 96,541.50 万元,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 96,541.50 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816.96 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52.36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52.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52.36             52.36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
合监管要求
     (一)董事会意见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户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户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6,541.50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36万元,合
计96,593.86万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宏达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户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宏达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