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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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14:00 以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代勇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户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6,541.50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2.36 万元,合
计 96,593.86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
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
金存款余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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