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罚字〔2025〕1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华铭智能”变更为“ST华铭”;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462”;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实施起始日、日涨跌幅限制
起复牌。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
监罚字〔2025〕11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
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
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
述;
(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将积极落实
监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争取尽快撤销风险
警示。
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不断完善
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提高相
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风险合规意识。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将通过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
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证券法律投资部
联系电话:021-57784382(转)288
电子邮箱:hmzn300462@hmmachin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895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