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8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触及1%整
数倍暨减持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雪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7 月 20 日,窗口期
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 0.9856%。
公司于近日收到林雪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告知
函》,截至 2025 年 7 月 3 日,林雪峰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比例 0.9856%,林雪峰先生本次减持
公司股份触及 1%的整数倍且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例
(元) 股) (%)
林雪峰 集中竞价交易 21.90 160.0000 0.9856
林雪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包括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 21.12 元/股至 22.46 元/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剔除回购 剔除回购
股东 专用证券 专用证券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姓名 股数 账户中的 股数 账户中的
本比例 本比例
(万股) 股份数量 (万股) 股份数量
(%) (%)
后的股份 后的股份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 (%)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
林雪峰 限售条件 521.9996 3.1763 3.2155 361.9996 2.2027 2.2299
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二、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林雪峰
住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栋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7月3日
股票简称 亚世光电 股票代码 00295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等)
A股 160.00 0.9856
合 计 160.00 0.985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剔
占总股本剔
除回购专用
除回购专用
占总股 占总股 证券账户中
股数 证券账户中 股数
本比例 本比例 的股份数量
(万股) 的股份数量 (万股)
(%) (%) 后的股份总
后的股份总
数比例
数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087.9983 12.7054 12.8619 1,927.9983 11.7318 11.876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65.9987 9.5290 9.6464 1,565.9987 9.5290 9.6464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林雪峰先生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月21日~2025年7月20日,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划
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0.9856%。
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4,34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为 2,000,000 股,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 162,340,000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的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公司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
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
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
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
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 100%。将在
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露
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
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
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