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 立 董事提名人声 明与承诺
提名人潍坊 亚 星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现 提名漆志文为
潍坊 亚 星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
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 、学历 、职称 、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
职 、有无重太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 已同意出任潍坊
亚 星化 学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参 见该独
立董事候 选人声 明 )。 提名人认为 ,被 提名人具各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 ,与 潍坊 亚 星化 学股份有 限公 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
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
一 、被提名人具备 上 市公 司运 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
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 ,具 有 5年 以上法律、经济 、
会计、财务 、管理 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被提名人漆志文 尚未取得独 立 董事 资格 证 书 ,承 诺在本次提名
后,参 加上海证 券交易所举办的独 立董事培训取得证 券交易所认
可的相关培训证 明材料 。
二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
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
(三 )中 国证 监会 《上 市公 司独 立董事管理 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规则 以及公 司章程有关独 立 董事任职 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
(四 )中 共 中央纪委、中共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 董
事 、独 立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 ;
(五 )中 共 中央组织部 《关于进 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 (任 职 )问 题的意见 》的相 关规定 ;
(六 )中 共 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
(七 )中 国人 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 行独 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 等的相关规定 ;
(八 )中 国证 监会 《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事 、高级管
理人 员及从 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
(九 )《 银行 业金融机构董事 (理 事 )和 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
资格 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 》《保险机构独 立董事管理 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 ;
(十 )其 他法律法规 、部 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证 券交
易所规 定的情形 。
三 、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 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配偶 、父
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 、配偶 的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 、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
(二 )直 接或者 间接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
是 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三 )在 直 接或者 间接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bO/0以 上 的
股东或者在 上 市公 司前 五名股东任职的人 员及其 配偶 、父母、子
女 ;
(四 )在 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 配偶 、父母 、子女 ;
(五 )与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 员,或 者在有重大 业 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
(六 )为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附
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 员,包 括但不限
′
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员、在报
告 上签 字的人 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 主要负责人 ;
(七 )最 近 12个 月 内曾经 具有前六 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
四、独 立董事候 选人无下列不 良纪 录 :
(一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 的 ;
(二 )因 涉嫌证 券期货 违法犯罪 ,被 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 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 ,尚 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 ;
(三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 3次 以上
通报批评 的 ;
(四 )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 ;
(五 )本 所认 定的其他情形。
五 、被提名人不是 过往任职 独 立董事期 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 也不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被 董事会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 、包括潍坊 亚 星化 学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内,被 提名人兼任独
立 董事 的境 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 过 三家,被 提名人在潍坊 亚 星化
学股份有 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 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 的情况。
被提名人 已经通过潍坊 亚 星化学股份有 限公 司第九届 董事
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 审查,本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本提名人 已经根据 《上海证 券交易所 上 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 —— 规范运作》对独 立 董事候 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 明 白作 出虚假声 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 明。
提名人 :潍 坊 亚 星化学股份有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