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47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国寿成达”)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及因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
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寿成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758,56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0.00%,持股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寿成达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
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10000MA1FL36F6G
注册资本 1,201,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
表:张蕾娣)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39楼06单元
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11日
经营期限 2016年11月11日-2036年11月10日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
合伙人
元) 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74.94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200,000 16.65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8.33
合伙人情况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合计 1,201,000 100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67层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披露
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
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国寿成达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在此期间
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 2,757,550 股。减持完成后,
国寿成达持有公司股份 16,812,069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减至 12.1935%。
部 分 第 一 个 归 属 期 的 股 份 登 记 工 作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7,877,502 股 变 更 为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 48,871 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 164,167 股。
公司总股本由 138,358,655 股变更为 138,571,693 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12.1324%。
季度期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被动增加至 12.2207%。
成股份登记过户 14,752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7,570,846 股变更为 137,585,598 股,
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12.2194%。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国寿成达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 1,375,855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 1,677,654 股,合计减持 3,053,509 股。减持完成后,国
寿成达持有公司股份 13,758,560 股,持股比例减至 10.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寿成达 19,569,619 14.1935% 13,758,560 10.0000%
合计 19,569,619 14.1935% 13,758,560 10.00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当日
总股本 137,877,502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按本次
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 137,585,598 股计算。
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已
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