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15:30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
的方式召开。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河酒都大道1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顾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
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通过现场登记(江苏省宿
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102室)或通过电子邮件登记
(yanghe002304@chinayanghe.com),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
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洋河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⑴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⑵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股东登记资料进行现场审
核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电话:0527-84938128
电子邮箱:yanghe002304@chinayanghe.com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5:00。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顾宇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
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