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3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5 年 7 月 3
日上午 11: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万红路先生召集并主持,马莹莹女士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除去 7 名激励对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不包含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
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7 月 3 日为授予日,以 14.38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