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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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015,801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4,210,36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015,801 股后的 362,194,55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1.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
红总额=362,194,559 股*1.30 元/10 股=47,085,292.67 元。
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
=47,085,292.67 元/364,210,360 股=0.1292804 元(结果取小数点后
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92804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3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46,744,471.6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额未发生变化。因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621,700 股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相应由 4,637,501 股减少至 2,015,801 股。
   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公司以
现有总股本 364,210,36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元/10 股=47,085,292.67 元。
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015,801股后的股本362,194,55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元;持股1个
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7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3日至登记日2025
年7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
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015,80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362,194,559股,实际派发现金分
红总额47,085,292.67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股现金分红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47,085,292.67
元/364,210,360股=0.1292804元(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292804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咨询联系人:罗 聪
   咨询电话:0599-8558803     传真电话:0599-855880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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