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辰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5 0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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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谨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3,400股,发行价格245.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
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260 台 DEMX 水下噪声测试仪
      建设项目
              合计                       103,480.36         96,890.36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 超 募 资金永 久 补充流 动资 金的 议案》,同意 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 资金总 计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08号)。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38号)。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34,684.55万元,本次拟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405.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
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一)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借款的超
募资金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
订说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
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取得募集资金净
额为231,574.9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4,684.55万元。公司的超募资
金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
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满足公司实际经营
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韬         陈佳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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