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9:25,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
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数:(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议案》 (4)人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案》 (4)人
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懋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海波先生、周梓荣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其为公
司独立董事后,由胡海波先生、周梓荣先生、王懋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具体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 2.00 需逐项表决。提案 1.00、2.01、2.02 属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提案 4.00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
提案 5.00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 4 人。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的须在 2025 年 7 月 18 日 17:00 之前送达、发送邮件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一楼会议室。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复印件;(2)个人股东委托
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复
印件;(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
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
法人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复印件。
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
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
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
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郭智超、张赛玲
电话号码:0769-82218098
电子邮箱:guozhichao@suqun-group.com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 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累积投票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召开的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作为投票
案数:(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的议案》 (4)人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议案》 (4)人
对于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
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
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对于累积投票
提案,若委托他人投票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类别: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 3: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或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件),以公司收到信函、邮件的时间为准。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