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一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4 0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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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情况如下:
  一、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18.1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审议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78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3 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
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
配,故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0,334,616.27 元,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
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为保障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用行动实质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资金及发
展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4 元(含税),
截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150,292,062 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 6,952,007 股后的股本 143,340,055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3,354,157.287 元(含税),为当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30.0767%。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
购金额 57,956,252.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
额合计 61,310,409.49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49.7702%。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
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3,354,157.287 元,占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0767%。
    如在本议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 150,292,062 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6,952,007 股后的股本 143,340,05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3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54,157.287 元(含税)。
    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实际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0.0234*(150,292,062-6,952,007)=3,354,157.287 元。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一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3 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会发生变
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0.41-0.0234)÷(1+0)≈10.39 元/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43,340,055*0.0234)÷150,292,062≈0.02232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10.41-0.02232)÷(1+0)≈10.39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 根 据 实 际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10.3866-10.3877|÷10.3866≈0.0106%,小于 1%。
   因此,根据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一日的收盘价格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培兵               尹百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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