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 *ST凯鑫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凯鑫”)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
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
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99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 人;
主要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采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截至 2024 年末,中兴华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4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纪律处分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
姓名 师执业时 上市公司 所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间 审计时间 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潘大亮 2007 年 2004 年 2017 年 2025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肖君 2015 年 2013 年 2017 年 2025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小安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范世权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25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潘大亮,近三年签署过凤凰传媒(601928)、豪江智能(301320)、苏常柴
A(000570)、天银机电(300342)、世荣兆业(002016)、精研科技(300709)、
华达科技(603358)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 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吕肖君,近三年签署过凤凰传媒(601928)、精研科技(300709)、豪江智
能(301320)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 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吴小安,2025 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范世权,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宝武镁业(002182)、世荣兆业(002016)等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 年拟为本公司提供服务。
项目合伙人潘大亮、签字注册会计师吕肖君、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小安、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
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
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
司与中兴华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含税)(其中:2025 年度
年报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2 万元)。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
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
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
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
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
致认可中兴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
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