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特生物: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4 00:13: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借助专
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通过股权投资进一步发掘具有产业协同效应的优
质项目,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
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事项。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炜、刘佳、陈锦棋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洁特生物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