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5-03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事会于202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太平金融大厦 37 楼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年 7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总数为164,310,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027%。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
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0001%;(2)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4,310,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026%。
权的股份8,683,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69%。
律师(深圳)事务所何俊辉、叶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
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58,817,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189,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7318%;反对 4,9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6.7916%;弃权 5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4766%。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何俊辉、叶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