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4 0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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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5-26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或“公司”)于
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天津诺信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信源”)持有的公司参股公司诺思(天津)微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思微”)5.7642%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 6,917.04
万元;收购庞慰先生持有的诺思微 6.6806%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 8,016.72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购参
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3)。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收购庞慰先生持有的诺思微 6.6806%股权的第一批股权转让款按照合
同约定,于本公告日完成支付。其持有的股权已质押给公司,庞慰先生对诺思微
的股东权益由公司享有。公司已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质权登记编号:120191000451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出质股权数额(万元):1770
  出质人:庞慰
  质权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
  为保障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公司与诺信源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并完成
诺信源持有诺思微股权的股权质押,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
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质权登记编号:120191000450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出质股权数额(万元):1527.2
  出质人:天津诺信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质权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诺信源仅含有 2 名合伙人,其中 1
名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庞慰,另外含有 1 名有限合伙人。诺信源已在
《股权转让合同》中作出承诺与保证,保证诺信源有充分完全的行为能力和权利
能力签署并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基于该等意思表示与诺信源签署了《股
权转让合同》,诺信源在该转让合同加盖公章,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庞慰亦在《股
权转让合同》签字。公司与诺信源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不属于违反强制性规定
的行为。诺信源已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指定了收款账户,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
向诺信源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不存在与他人恶意串通、侵害诺信源利益或诺思
微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
者部分股权。公司受让诺信源持有的诺思微股权符合《公司法》规定,近日诺思
微在其微信公众号上的声明并无依据,诺思微利用其公司平台干扰股东之间股权
转让的行为损害了公司作为诺思微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针对该等行为,公司将
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秉持坚定意志,稳步推进对诺思微的收购事宜。在此过程中,公司诚挚
欢迎诺思微的其他股东就相关股权交易事项进行平等、友好且深入的商谈,以促
进各方合作。
                        -2-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并充分尊重诺思微员工及管理层的合法权益,将严格遵循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切实保障诺思微员工及管理层在劳动权益、
薪酬福利、职业发展、股权激励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其在公司治
理、运营决策等过程中的合法权利得以充分行使。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当前合法持有诺思微表决权比例为 34.5603%。
  四、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可能因人为、不可抗力、法律、法规、
规章、政策等变化,导致协议不能实际履行;如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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