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股东大会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楼三楼会议室。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节能万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共 411 名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 399,788,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894%。
其中:9 名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股份
名,代表股份 154,095,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99%。
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98,988,657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1%;反对 627,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弃权 1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838,8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53%;反对 627,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23%;弃权 1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5%。
霍中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的王苏律师、时双宁律
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