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8054 转债简称:安集转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5.4939 万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9115 万股(本次调整后),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3)授予价格:42.16 元/股(本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42.1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授予人数 70 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
入累计值定比基数的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
标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公司层面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营业收入 归属比例
X≧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营业
收入增长率
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营业收入
第一个
归属期
体材料市场营业收入增长率
X<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营业
收入增长率下修 20%
X≧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营业
收入增长率
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营业收入
第二个 2024 年、2025 年两年
归属期 营业收入累计值
体材料市场营业收入增长率
X<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营业
收入增长率下修 20%
注:1.公司“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
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半导体材料市场整体规模(如果 SEMI 未公布或未及时公布,可采用其他权威机构数据);
的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同安集科技各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算法,增长率将四舍五
入保留两位小数)。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优、良、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A) 良(B) 合格(C) 不合格(D)
归属比例 100% 9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井光利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4)。
(4)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6)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事项的议案》
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32.9115 万股(本次调整后)限制
性股票。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调整后) 剩余数量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
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 68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4939 万股。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因此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
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仍在职的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4 年。
以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 2024 年营业收入定
比基数的增长率(X),确定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属比例为 100%;
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
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0587 号):2024
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营业收入增长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835,015,178.35
元 , 2023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
率(X)为 48.24%,不低于全球半导体材
注:①公司“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
料市场营业收入增长率(3.81%)。公司层
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面归属比例为 100%。
②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营业收入指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当年
公布的相应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整体规模(如果 SEMI 未公布或未及
时公布,可采用其他权威机构数据);
③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营业收入增长率=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
值定比 2023 年度的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同安集科技各考核年度累计
营业收入增长率算法,增长率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仍在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 职的 68 名激励对象中:49 名激励对象 2024
定组织实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A)”,本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18 名激励对
象 2024 年 个人绩效考核 评价 结 果 为 “ 良
评价结果 优(A) 良(B) 合格(C) 不合格(D) (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1
归属比例 100% 90% 80% 0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为“合格(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8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归属 15.4939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6 月 20 日。
(二)归属数量:15.4939 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68 人。
(四)授予价格:42.16 元/股(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因此授予价格由 55.26 元/股调整为 42.16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 可归属数量占已
可归属数量
人员类型 限制性股票 获授予的限制性
(万股)
数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资深管理人员(6 人) 14.4257 6.8279 47%
资深技术人员(31 人) 9.6605 4.7519 49%
资深业务人员(31 人) 8.0749 3.9141 48%
合计(68 人) 32.1611 15.4939 4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 6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 15.4939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公告出具之日,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本次实施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
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期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
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