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5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 2025 年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
,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4.30 元/股,回购期限自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露媒体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37)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8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4%,回购成交价均为 2.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766,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