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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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4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
开了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 8 名原激励对象发生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情形,根据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拟将
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A 股限制性股票
共 8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下
称“本次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715,671,296元减少
至人民币8,714,851,29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
   联系电话:0536-2297056
   电子邮件:securities@weichai.com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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