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3 00: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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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3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
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51,714,476.10元=1,172,381,587股×0.30元/股。
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
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351,714,476.10元÷1,195,895,387股
=0.2941013元/股,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941013元/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9)。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95,895,387 股扣除公司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23,513,800 股后的 1,172,381,587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 351,714,476.1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
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司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比例。
  截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
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整原则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
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30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8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权益分派,故本次实际
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51,714,476.10元
=1,172,381,587股×0.30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以每股现金红利0.2941013元/
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0.2941013元/股
=351,714,476.10元÷1,195,895,387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41013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咨询联系人:赵仁和
   咨询电话:0433-6238973
传真电话:0433-6238973
八、备查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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