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3 0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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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的 3,728,955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81,053,314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3,728,955 股后股本 77,324,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 77,324,359.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5 股,合计转增 34,795,96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15,849,275 股(不
四舍五入,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计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77,324,359.00 元
/81,053,314 股*10 股=9.53993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
数量/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4,795,961 股/81,053,314 股*10=4.292972
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
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539937 元/股)
/1.4292972。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的具体
内容为:2024 年度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决议日总股本 81,053,314 股扣除回购账
户股份 3,728,955 股后的股份数 77,324,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不送红
股。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7,324,359 元(含税),合计转增 34,795,961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15,849,275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
记为准)。
    如自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导致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
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
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1,053,31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5,849,275 股。
(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
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本数量(股)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首发后限售股   3,636,647      4.49%      1,636,491      5,273,138   4.55%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1,053,314       100.00%   34,795,961    115,849,275   100%
  备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
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度,每股净收益为 1.7863 元。
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案)》的规定,对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计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77,324,359.00 元
/81,053,314 股*10 股=9.53993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
数量/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4,795,961 股/81,053,314 股*10=4.292972
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
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539937 元/股)
/1.4292972。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 285 号
   咨询联系人:钱雅琴
   咨询电话:0512-63382103
   传真电话:0512-63362569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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