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3 0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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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
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均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
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四)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
符。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7 月 2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 名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7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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