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 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3 0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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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7 月 18 日
                 至2025 年 7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
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
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
服务用户使用手册》
        (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
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
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612        威迈斯            2025/7/1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30-下午 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
楼 501 之一)
  (三)股东登记: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
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股票账户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
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
登记成功。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
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电子邮箱:vmsss@vmaxpower.com.cn
  联系电话:0755-86020080-5181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7 月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
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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