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
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经营者和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
经营者的积极性、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