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431073 号】。公司董事会已
就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现对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
见如下:
(一)中兴华秉持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的要求,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
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