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定于2025年6
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议。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董事会认为: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
层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 2024 年度公
司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召开情况、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竞争能力等
情况,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
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
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经营发展战略及未来主营
业务的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
股本 475,429,5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
预计分派现金股利 9,508,591.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
报告》
(公告编号:2025-042)、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2024 年申请清理的固定资产原值 5,986,976.38 元,累计
折旧 4,601,798.48 元,清理收入 1,435,812.56 元,清理净损失额为 87,781.23 元。
以上 2024 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净损失需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将在企
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税前扣除。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
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1)2025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为目标基本薪酬
加绩效奖金,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第八届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
(2)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2 万元(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根
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5 年经营计划安排,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银行等金融机
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授信的抵押、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识产权、货币资金的质押等。具体授
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贷款、资产
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审议的综合授信额度及
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四季度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479,067.69 元,2024 年度第四季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479,067.69 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
的约定,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四季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到 2024 年度业绩承诺的净利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深圳怡
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舆
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汤洋先生已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汤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
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证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
进行调整,由董事吴纯超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职,其他专门委员
会组成人员不变。战略委员会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罗甸(主任委员)、唐光泽、汤洋
调整后:罗甸(主任委员)、唐光泽、吴纯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第
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
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
理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
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风险因
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涉及事
项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性、
独立性和职业判断,认可中兴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已识别出公司
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公司董事会
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相关
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召开时间拟定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5:0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化
学工业区楚工路 13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