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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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3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短信方式发出,并于当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
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制定
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内
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运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制定《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达
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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