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5-050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分别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 7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60.1258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90 元/股。
(二)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励对象授予 1,460.1258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90 元/股。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四)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90 元/股调整为 6.78 元
/股。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
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8 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30 人 调整为 72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
(六)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78 元/股
调整为 6.63 元/股。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36 名激励对
象因为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1.40 万股,因此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 4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 690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7.9629 万股,监事会对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
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
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
归属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35 名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 39.40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作废。
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
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获授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基于上述情况,本次共作废 41.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
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有 3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或主动放弃,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对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
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1.40 万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激
励计划》中原审议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或自愿放弃第一
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