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会议由独
立董事刘中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预审议,经过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形成以下
决议: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
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
产”
)积极开展“不良+房地产”布局,与房地产企业合作探索房
地产不良纾困、重整盘活、资产运营等业务。广州资产本次增持
越秀地产股权,符合广州资产经营战略及业务布局方向,有助于
双方进一步深化协同、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实现高质量发
展目标。广州资产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增持越
秀地产港股股票,交易方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
公允原则,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提醒公司关注房地产行业政策及市场发展动向,关注标
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价走势,做足投资研判和操作风控等措施,
保障投资目标的实现。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
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
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中华、谢石松、冯科、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