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铁: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2 00: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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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晓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
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
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方案如下: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
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结果确定。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
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公司营运资
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拟无担保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当期债券的具体增信机制。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将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工作计
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部门与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
息披露等。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交易所提出
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
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交易安排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具体承销方式将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攀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具备高成
长性。公司多次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公司成功获得“浙江省创新型中
小企业”称号,2023 年又成功入选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公司自
主研发的“擎天系统”和“大黄蜂 T-BOX”等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强的科技创
新属性,属于主管机关支持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主体。本次债券可作为专项品
种债券贴标“科技创新”“高成长产业”等,最终是否作为专项品种债券进行申
报、审核、注册及发行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申报、
审核、注册、发行等时间节点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付息期限和
方式、特殊条款、资信评级情况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届满 24 个月止。
  本次债券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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