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2 0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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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2 元
/股调整为 21.70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起生效。
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
数量约为2,304,14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及调
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52,073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2日、2025年3月26日、2025年5月22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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