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
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
值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积极推进公司发展质量与股东回报双提升,
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
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反映公司内在价值。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
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
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实现动态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投资
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内在价值得以充分反映,以此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
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
举的目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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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 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
各体系、业务部门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 科学性原则:公司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
制度,明确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方式与方法、预警监控机制及禁止事项,有
计划组织实施市值管理;
(四) 常态性原则: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根据市场环境、
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发展表现等情况,适时采用合规有效的市值管理方式方
法,使得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五)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结合影
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
值管理工作;
(六)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担当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
作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由董事会秘书
直接领导;其他各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
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
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
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
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市场表现合理反映公司质
量。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
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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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在董
事会秘书的安排下,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
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
信心,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
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
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同时,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
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
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自身情况,
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 并购重组。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积极落实发展
战略,聚焦主业,促进产业升级,适时开展兼并收购,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
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从而提升公司质量
和内在价值。
(二)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应当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开展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
管理层和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三) 现金分红。公司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资本开支计划等
多重因素,制定明确、清晰、可持续的股东回报规划,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打
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通过投资
者接待日、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接待、线上交流等多种形式,增强与
各参与方的交流互动,充分展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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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了解和认同。同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
经营的预期,及时回应投资者普遍诉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吸
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
(五) 信息披露。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
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
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 股份回购。公司可根据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适时开展股份回
购,提振市场信心。
(七) 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
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 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
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 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
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 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 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
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 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
行为。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的平均
水平进行持续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
第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动态进行对比分析,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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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报告,由董
事长决定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三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当积极采取以
下措施:
(一) 及时分析股价波动的原因,调查并核实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
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 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调研、
路演等多种方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三) 在符合法律法规、回购条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积
极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 积极推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
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实施股份增持计划、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
或者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现行以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冲突的,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