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验资报告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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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64 号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602 号 —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
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24,448,152.00 元 ,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为 人 民 币
七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 象 发 行 股票 注册的 批复》 ( 证 监许可2025996 号 ) 同 意,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币 106,732,348.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通过发行 A 股
所获得的货币资金,其中实收资本(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931,180,500.00 元 (人民币玖亿叁仟
壹佰壹拾捌万零伍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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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64 号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4,448,152.00 元,累计实收资
本(股本)为人民币 824,448,152.00 元,审验情况如下:
实收资本(股本)
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验资报告文号 验资报告日期
增加/(减少)金额
第1期 39,800,000.00 株洲市审计师事务所 株审98验字第 84 号 1998 年 4 月 15 日
第2期 10,348,000.00 株洲大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株唐会验字(2000)23 号 2000 年 2 月 2 日
第3期 35,000,000.00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开元所(2002)内验字第 060 号 2002 年 12 月 11 日
第4期 85,148,000.00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开元所(2004)内验字第 003 号 2004 年 3 月 12 日
第5期 34,059,200.00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 利安达验字[2006第 1005 号 2006 年 7 月 18 日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
第6期 30,800,000.00 2010 年 5 月 7 日
(特殊普通合伙) 60626562_A01 号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第7期 282,186,240.00 天职株 QJ(2011)273 号 2011 年 6 月 20 日
(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
第8期 144,080,652.00 2013 年 6 月 18 日
(特殊普通合伙) 60626562_A01 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第9期 141,376,060.00 德师报 (验)字(15)第 1857 号 2015 年 12 月 29 日
(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第 10 期 19,680,000.00 大信验字【2023】第 3-00005 号 2023 年 5 月 17 日
(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第 11 期 2,060,000.00 大信验字【2023】第 3-00014 号 2023 年 7 月 12 日
(特殊普通合伙)
第 12 期 (90,000.00) 不适用 未经审验 不适用
合计 824,448,152.00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止,贵公司于 2023 年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 21,740,000.00 元、2024 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00 元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6,732,348.00 元,尚未进行注册资本
工商登记变更和公司章程变更。
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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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拟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货币 其中:货币出资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4,294,745.00 54,294,745.00 54,294,745.00 50.87% 54,294,745.00 50.87%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8,210,180.00 8,210,180.00 8,210,180.00 7.69% 8,210,180.00 7.69%
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基石
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13,136,288.00 13,136,288.00 13,136,288.00 12.31% 13,136,288.00 12.31%
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105,090.00 4,105,090.00 4,105,090.00 3.85% 4,105,090.00 3.85%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4,105,090.00 4,105,090.00 4,105,090.00 3.85% 4,105,090.00 3.8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82,922.00 5,582,922.00 5,582,922.00 5.23% 5,582,922.00 5.23%
襄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4,022,988.00 4,022,988.00 4,022,988.00 3.77% 4,022,988.00 3.7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53,026.00 8,353,026.00 8,353,026.00 7.83% 8,353,026.00 7.83%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
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6,732,348.00 106,732,348.00 106,732,348.00 100.00% 106,732,348.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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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资本
金额 金额
总额比例 总额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650,000.00 2.63% 106,732,348.00 128,382,348.00 13.79%
无限售条件股份 802,798,152.00 97.37% - 802,798,152.00 86.21%
合计 824,448,152.00 100.00% 106,732,348.00 931,180,500.00 100.00%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获贵公司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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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
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5 月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 (1997) 73 号文批准,由原
株洲时代橡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立,2002 年 11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发行字 2002 125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首发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02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贵公司于 1994 年 5 月 24 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发的 91430200712106524U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前后,贵公司注册资本
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资本
金额 本 金额
总额比例
总额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650,000.00 2.63% 106,732,348.00 128,382,348.00 13.79%
无限售条件股份 802,798,152.00 97.37% - 802,798,152.00 86.21%
合计 824,448,152.00 100.00% 106,732,348.00 931,180,500.00 100.00%
二、拟新增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
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99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06,732,348 股。根
据发行结果,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A 股股票 106,732,348 股,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12.18 元,拟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06,732,34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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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贵公司本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99,999,998.64 元,
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9,099,999.9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名称 账号 收款日期 币种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
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
洲分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
洲分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290,899,998.65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99,999,998.64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
民币 10,629,936.17 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9,370,062.47 元,其中计入
实收资本 (股本) 金额为人民币 106,732,34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为人民币
具体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人民币元)
合计 10,629,936.17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费用。
四、累计出资情况
贵公司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 (股本) 为人民币 931,180,500.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五、其他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理
之中,贵公司计划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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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限 公司 其他
何
股 份有 作任
得
料 科技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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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新材 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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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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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 用于 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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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 用于 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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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新材 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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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 股票
股
仅 用于 行A
件 象发
本文 定对
向特
用途
限 公司 其他
何
股 份有 作任
得
料 科技 ,不
务
代 新材 资业
验
株洲时 股票
股
仅 用于 行A
件 象发
本文 定对
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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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公司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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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份有 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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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科技 ,不
务
代 新材 资业
验
株洲时 股票
股
仅 用于 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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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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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限 公司 其他
何
股 份有 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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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科技 ,不
务
代 新材 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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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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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 用于 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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