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汇财(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
财租赁”)、汇通(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租
赁”)、汇泽(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泽租赁”)
,
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境内保税地
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累计担保额度
序号 被担保人 本次担保额度
(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汇财租赁、汇通租赁、汇泽
租赁的有关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三家项目公司是本公司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
后,为开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而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
司。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
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 主合同项下债
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分行 满之日起三年
中国光大银行股
分行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在境
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境内保税地
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汇财(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东疆商秘自贸11494号)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
商投资的领域)
运营。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汇通(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三)汇泽(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
第8047号)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
商投资的领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汇财(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
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
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二)汇通(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
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三)汇泽(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
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项目公
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较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持有
汇财租赁、汇通租赁、汇泽租赁100%股权,对项目公司有充分的控
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
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保税地区项目公司的担保,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
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担保额度符合项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
利于项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
资提供的担保。按2025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
美元兑7.1534人民币元)折算,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
人民币4,524,733,088.35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