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2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
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本次现金红利分配
总额。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17。
化,分配比例不调整。
致。
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0,727,00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0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
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0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2 号
联系人:张琪
咨询电话:0535-5520066
咨询传真:0535-5520069
七、备查文件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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