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证券代码:000400 公告编号:2025-28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
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1,018,874,3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
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减少 125,000 股,上述回购股份已注销完成,当前公司股本变更为 1,018,749,309
股。
二、本次实施的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18,749,309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 1298 号 公司证券事务处
咨询联系人:万桂龙 王志远
咨询电话:0374-3213660 3219536
传真电话:0374-3212834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