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纳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4 月
复》(证监许可〔2021〕1395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508.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793.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容诚
验字2021第 201Z003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全新一代高载量耐碱亲和层析介质研
发项目
合计 30,793.61 29,491.23 95.77%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部分,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子项目—
—新型磁分离介质研发项目”。截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该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3,000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743.16 万
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256.84 万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新型磁分离介质研发项目”已完成预定研发目标,
达到结项标准,主要成果包括推出相关产品及申请发明专利等。在募投项目推进
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
坚持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情况下,加强
了对募投项目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有
效降低了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本,使得本次募集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准)。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
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募投项目“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3,000 万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635.64 万元,原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和不
可抗力因素影响,海外商业拓展和应用技术团队建设进展较慢,相应的海外应用
中心建设投资也更为谨慎。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延期 12 个月,以继续使用募集
资金推进海外业务拓展,并完成海外应用技术中心的建设,贴近客户提供分离纯
化应用技术服务,提升产品导入国际药企客户的能力。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
设项目子项目——新型磁分离介质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募投项目“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6 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琦 王 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