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部分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预留部分受让价格:3.96 元/股
? 调整后预留部分受让价格:3.92 元/股
? 预留部分受让价格调整起始日:2025 年 7 月 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了建议。
(二)2025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三)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批参加部分标的股票
账户,过户价格为 3.96 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
余股票 400,028 股,均作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标的股票。
(四)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二、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受让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在审议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本计划标的股票过户完成日期间,公司若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现金分
红、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9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年 7 月 4 日为除权除息日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有的 400,028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需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
除权除息。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
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0.03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计划,公司
整起始日为 2025 年 7 月 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受让价格调整公式为:调整后预留部分受让价格=调整前预留部分受让价格-每
股现金红利=3.96-0.039=3.921≈3.92 元/股
三、本次受让价格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情况
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受让价格的
议案》提出建议,认为本次预留部分受让价格调整是根据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方案和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计划做出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预留部分受让价格调整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受让价格由 3.96
元/股调整为 3.92 元/股,调整起始日为 2025 年 7 月 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受让
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部分受让价格调整是根据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方案和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计划做出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预留部分受让价格调整事项。
四、本次受让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五、中介机构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受让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