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 关于“汇成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2 0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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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9 日
至 2025 年 7 月 1 日期间 17 个交易日内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7.61 元/股)的 130%(即 9.89 元/股),若未来(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算)13 个交易
日内,公司股票至少任意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130%(含 130%),
将触发《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条件,公司有权决
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汇成转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
关规定,“汇成转债”可能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3 号),公司获准
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487,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114,87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至 2030 年 8 月 6 日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14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114,87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9 月 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汇成转债”,债券代码“11804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汇成转债”自 2025 年 2 月 13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7.70 元/股。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汇成转债”转股价格由 7.70 元/股调整为 7.61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成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7.61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汇成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触发情况
  自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1日期间17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9.89元/股),存在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可能性。若未来(自2025年7月2日起算)13个交易日内至少任意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继续满足“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条件的,
将触发“汇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
关规定,赎回条款触发当日,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汇成转债”,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决定
赎回或者决定不赎回的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实际触发“汇成转债”
赎回条款后及时确定是否赎回“汇成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汇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王赞
  联系电话:0551-67139968-7099
  联系邮箱:zhengquan@unionsemicon.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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