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议 题
议案一 关于审议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审议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原中航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电)分别与中航机载系
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载公司)签署《托管协议》,接受机载公司委
托管理部分企事业单位。
承继中航机电《托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并于同年 8 月更名为中
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机载)。
考虑到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主体发生变化,部分原托管单位股权
变更;机载公司内部业务整合、业务发展战略调整,同时基于与机载公
司相关单位业务协同,经公司与机载公司协商一致,拟废除原《托管协
议》并重新签署《托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托管范围
托管单位数量为 20 家,具体托管单位情况如下:
托管
注册资本/
股权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开办资金
比例
(万元)
(%)
中航(上海)航空无线电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航空计
算技术研究所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洛阳电光设
备研究所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
术研究所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行自
动控制研究所
中航西安飞行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
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
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
二、托管费用
托管费用为按照受托方受托管理的股权比例计算的目标公司当年度
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的 0.03%(即:某目标公司当年营业收入额×受托管
理的股权比例×0.03%)或者目标事业单位当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的
亏损的,不收取当年托管费用。
托管期不是完整年度的,按协议生效起至当年末实际托管天数计算
托管费用。2025 年度亏损的,协议生效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收
取托管费用。
三、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
新《托管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托管期限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重新签署《托管协议》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相关法律法
规允许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托管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
情况,对本次托管事宜进行调整(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如需),
或决定终止本次托管;办理本次托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