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鹏博: 鹏博士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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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退市鹏博       公告编号:2025-070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 公司股票于 2025年6月1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票已
   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满 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7月3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暨摘牌。
   ? 是否进入退市板块挂牌:是。
   ?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转让,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
   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第一节 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第二节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自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9.3.7条等规定,你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第9.1.10条、第9.3.11条和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9.6.2条、第9.6.4条和第9.6.10条等规
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第3.3.13条等规定,自本所公告
本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你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
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股票终止上市。
退市整理期间,你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
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第三节 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10日
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个交易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股票
已交易满 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第四节 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
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25年 7月3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第五节 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
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
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
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市公司应当聘请证券公司
(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为其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的相关业务,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
份初始登记、股票挂牌及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
  公司聘请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已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
商处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
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海分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证券账户未办理指定交易手续、证券账户状态异
常等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公司已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继续负责该部分现
金红利的保管和发放事宜,投资者等相关主体在办理完成指定交易、证券账户状态变
更等手续后,可按照现有的红利领取流程获取对应的现金红利。
  因投资者所持有股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公司
已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股票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前,暂为保管该部分现
金红利并协助主办券商办理解冻资金的划付;在股票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后,将
红利资金划至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负责该部分现金红
利的保管和发放事宜。
沪市退出登记至在退市板块办理完成股份初始登记业务期间,主办券商负责办理确权、
协助执法及投资者证券持有和变动记录维护等业务。
机构投资者提供证券账户的初步转换服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
沪市证券账户信息,初步转换得到投资者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转
换原则请详见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发布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自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暨摘牌后至主办券商办理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业务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
销初步转换得到的证券账户,避免影响股份的登记和转让。
发布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并按照相关通知和公告的要求,主动联系股份托管机构或
主办券商办理股份确权手续,并及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第六节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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