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龙宇: 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2: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退市龙宇           公告编号:2025-073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     公司终止上市适用退市整理期的情形,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     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 2025 年 7 月 3 日。
   ?     是否进入退市板块挂牌:是。
   ?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
         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主办券商后续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s://www.neeq.com.cn)的股份确权公告,尽快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
         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2025〕11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第一节 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第二节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因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自
了 2024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 9.3.7 条等规定,你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第 9.1.10 条、第 9.3.11 条和第 9.3.14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
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第 3.3.13 条等规定,自本
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你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
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
幅限制为 10%。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你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
行相关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
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如你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第三节 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公司股票已交易满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第四节 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25 年 7 月 3 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第五节 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后,根据《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
导意见》《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依托原证
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主办券商原则上应在摘牌后 45 个交易日内完成挂牌手续。
  (一)公司已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其担
任公司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
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
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二)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
法等业务。股东可到主办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
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手续。
  (三)公司或主办券商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沪市退出登记手续。自完成沪市退出登
记至在退市板块办理完成股份初始登记业务期间,主办券商负责办理股份确权、
协助执法及投资者证券持有和变动记录维护等业务。
  (四)公司或主办券商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和
普通机构投资者提供证券账户的初步转换服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投资
者的沪市证券账户信息,初步转换得到投资者可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证
券账户转换原则请详见主办券商发布的公司股份确权公告。自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暨摘牌后至主办券商办理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业务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初
步转换得到的证券账户,避免影响股份的登记和转让。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s://www.neeq.com.cn)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尽快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
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第六节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一)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10 号 25 楼
 (三)咨询电话:021-58300945
 (四)传真:021-58308810
 (五)电子信箱 ir@lonyerdata.com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退市龙宇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