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募投项目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
金专户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或“保荐
人”)作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有关规定,对艾罗能源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6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艾罗
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行价格为人民币5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640.00万元,扣除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23,832.55万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五入造成,以下同)。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2023200Z004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在《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建
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90,320.55 80,872.25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5
截至 2025 年 5
序 拟使用募集资 月 31 日累计投
项目名称 月 31 日累计投
号 金额 入募集资金总
入进度(%)
额
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暨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后,该项目截
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420.93 万元继续用于实施“光储智慧
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于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
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公司拟变更募
投项目“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本次变更后,该
项目将由母公司实施,基于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
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本次变更不构成关
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从 2022 年末的 286 人增长至 2024 年末的
产品线从户用储能扩展至工商业储能、大型储能等多个业务板块,需要建设与
之适配的实验室及中试场地。本次变更后,公司可根据自身研发方向、技术要
求、人员规模等需求进行设计和使用,保障研发所需场地的稳定性和适配性。
同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公司需求及业务布局,公司将新募
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变更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艾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艾罗”);实施方
式由购置研发场地变更为利用现有土地新建研发场地;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杭州
市富阳区银湖科技城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科技城。西湖区紫金港
科技城位于杭州西北部,现已形成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三大产业
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新体系。本次调整有利于企业研发人员的招聘和留存,吸引
更多高端人才加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
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拟投入 已投入
项目
号 拟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5,085.70 15,085.70 6,664.77
募投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资金方式支出,剩余 8,420.93 万元。本次变更后,该项目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420.93 万元继续用于实施“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规划的调整,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投资
进度,对于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8,420.93 万元,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调整,项目拟投资金额超出拟投入募集资金
部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具体资金使用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
序号 项目
拟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
合计 12,979.10 8,420.93
由于变更后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和投资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
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调整前原预计项目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项目名称 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期
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二)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
根据公司的市场战略布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海外
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实施变更为母
公司艾罗能源实施。
本次调整系顺应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把握市场机遇的举措。公司产品主
要销售区域集中于欧洲等发达国家,包括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地区,公司计
划在巩固原有优势区域市场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产品和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包
括东南亚、南亚、南非等新兴区域市场,持续强化新兴市场的市场拓展力度。
海外营销及售后网络是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支撑点,一方面,海外营销
网络能够通过本地化的服务提升客户的产品使用体验,进而为公司后续海外业
务目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公司近年来顺应市场需求变化,针对不同地区、
不同国家的客户需求,推出了多款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产品,并通过展会、
本地化宣传等方式,提高产品在新兴市场知名度,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公司将
募集资金调整后,将重点集中于更有利于公司境外品牌、市场知名度建设和推
广方面,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根据公司的市场战略布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海外
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调整,由子公司实施变更为母公司艾罗
能源直接实施。基于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投资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变更前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后
项目
号 拟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场地租赁费及装修
费用
合计 7,644.57 7,664.57 7,644.57 7,644.57
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集资金项
目投资用途及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
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调整前原预计项目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项目名称 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期
本次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海外营销及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
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未发生改变。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计划
本次变更“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对杭州艾
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19,000.0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 8,420.93 万
元,剩余的 10,579.07 万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增资。相关款项全部计入
杭州艾罗的注册资本,增资款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杭州艾罗的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
至 20,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同时,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同意杭州艾罗新设募集资金
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专户开立后,杭州艾罗应及时与公
司、开具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资对象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杭州艾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CK7QGP2T
法定代表人 李新富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 428 号 6 号楼 312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 5 月 19 日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
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
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艾罗能源持股 100%
(二)增资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504.66
负债总额 6,347.76
净资产 1,156.90
营业收入 11,747.82
净利润 270.99
四、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
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
金拟投资总额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该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艾罗能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投项
目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艾罗能源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暨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刘 奇 张钰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